多地审批手续优化具体措施出台,建筑企业“增速”要点抢先知! |
导 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和具体要求。 (1)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2018年10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公布各层级政府“四办”目录。 (2)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 (4)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5)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清理整合政务信息系统,加快信息联通共用,打通数据通道,开发便民应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6)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 (7)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中介服务事项,营造公平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 (8)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意见》还总结归纳了各地方典型经验做法,下面整理了有关建筑行业的要点。 浙江省“最多跑一次”经验做法 (1)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推动投资项目100%应用平台、100%系统打通、100%网上审批、100%网上申报。 (2)推进区域环评、区域能评,建设、人防、消防施工图“多审合一”,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和国有土地出让“标准地”改革。 (3)构建覆盖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5类主体的公共信用评价、信用综合监管、信用联合奖惩3大信用监管体系。 2 江苏省“不见面审批”经验做法 (1)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全省共有5个设区的市、17个县(市、区)、27个开发区成立了行政审批局,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复杂民生办事等领域的行政许可权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行使,变多个主体批为一个主体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2)大力推行“3550”改革,即“3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登记、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打通投资建设领域审批中的“堵点”,解决群众不动产登记的“痛点”,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着力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营商环境。 (3)在全省推广“五联合一简化”、“多评合一”、“网上联合审图”经验做法,大力推动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三书合一”,变“接力跑”为“齐步走”,报告编制时间压缩2/3,支出费用减少60%。 (4)积极推动网上联合审图、电子踏勘等,实现“多图联审”的材料网上递转、网上审图、网上反馈、网上查询,全面开启了“线上受理、联合审图、集成服务、综合监管”的不见面审图新模式。 (5)在全省开发区、高新区、乡镇(街道)率先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制度,提供“店小二”式专业化服务,由各地公布代办事项目录,组建专业化代办队伍,为企业提供无偿帮办服务,变“企业办”为“政府办”。 3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 (1)稳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率先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试点,在全市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首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 (2)采取强化基础、提前介入、告知承诺、同步审批、会议协调、限时办结等举措,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审批流程,加快产业项目落地速度。 (3)建立完善“两库一细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对67个行业、领域、市场探索实施诚信管理、分类监管、风险监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五位一体”事中事后监管。 4 湖北省武汉市“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经验做法 (1)打通投资审批绿色通道、不动产登记提速通道、证照数据共享通道、审批系统融合通道。市级审批服务办理时限平均每个事项压缩10.6天,申报材料平均减少0.87份。 (2)按照网上办事是常态、网下办事是例外的要求,优先推行“网上办”,构建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统一的政府大数据中心。 (3)围绕服务招商引资,打造产业项目、政府投资、土地供应“三个绿色通道”,优化工业投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审批“三张流程图”,推行分段审、分时批工作机制。 (4)建立全市统一开放的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名录库和网上服务平台,打造审批“中介超市”,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 5 天津市滨海新区“一枚印章管审批”经验做法 (1)推行企业设立“一窗登记、一号受理、一网通办”,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一天办结,再造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打破“马路警察、各管一段”的传统审批运行模式,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要件梳理,简化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审批条件,使关联事项紧密连接、协同办理,实现了全链条、闭合式、整体性“车间式流水线”审批,大幅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平均办结时间仅为改革前的1/4。 (2)开展标准化审批服务。以操作规程总则为指导,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原则,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完善审批事项标准化操作规程,对审批要件和审批流程、审查标准、审批时限进行规范和细化,将审批标准固化在审批流程中,让审批行为留痕在固定轨道上,推进依法依规审批。 6 广东省佛山市“一门式一网式”经验做法 (1)按照应放尽放、能放都放的原则,85%的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98%的业务均下沉到基层办理。 (2)实行一口受理、受审分离,强化部门业务协同。将过去按部门划分的专项窗口整合成民生、公安、注册登记、许可经营、投资建设、税务等六类综合窗口,推行一个综合窗口受理,群众办同一类事项不需再逐个窗口跑。 (3)出台《申请材料标准应用规范》、《电子表单应用规范》,规范10460类材料,形成732个自然人表单和482个法人表单,建成电子材料库和电子表单系统。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如下。 (1)2018年,试点地区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按照规定的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 (2)2019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试点地区审批事项和时间进一步减少;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 (3)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省市也在近期发布了有关减少工程审批工序的文件。 成都:取消和调整部分审批要件 为施工许可“瘦身” 5月21日,成都市建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主要以八大举措,取消调整部分审批要件,为施工许可“瘦身”,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同时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管理措施,做好加强监管的“加法”;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 (1)取消和调整的施工许可要件共计12项,其中取消2项、调整为项目开工条件2项、调整为书面承诺和证后监管8项。 (2)取消的施工许可办理要件,一律不得向企业收取,在保留的要件清单以外,不得增设任何条件或事项。 同时进一步优化招标备案、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监督备案办理流程,将其作为施工许可核发的内部并联环节,在施工许可环节统一接件后同步办理,避免企业重复提交相同资料。 此外,压减施工许可承诺办结时限。办理要件精简后,市建委为落实国家“审批时限减一半”的要求,主动将施工许可承诺办结时限由6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 2 海南试点建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 海南省住建厅决定对海南省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开展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试点工作实施期限暂定为1年。 (1)2018年6月底前完成告知承诺审批试点事项的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等审批配套材料,以及完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信息,对企业、人员、业绩、项目等信息进行标准化管理,为今后智能化审批打好基础。 (2)2018年7月1日正式推行对工商注册地在我省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开展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 同时,将加强对试行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重点强化失信惩戒制度,制定有效监管措施和监督机制。在核查中发现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3)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4)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1、立项及后续 项目启动→项建编制单位招标→编写项目建议书→项建审批→可研编写→可研评估→可研审批→设计单位招标→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开工。 2、规划用地 审批后的项目建议书→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测绘→用地预审报批→土地划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勘察定界→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专项报批 (1)审批后的项目建议书→环评水保节能、防洪、地震→可研→林地可研、方案设计。 (2)审批后的方案设计→地质灾害评估、海域使用、海洋环评、通航论证→施工图送审、施工许可证。 (3)审批后的初步设计→雷击风险报批→施工图送审。 (4)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防雷审查、消防审查、人防审查→施工许可证。 来源:政府网等网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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